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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秋、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


来源: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24-09-05 17:02:22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  一、购买食品要注意查看是否过期、变质,不购买、不食用野生蘑菇,不食用形态和味道异常的瓜果,不使用来历不明、不认识、不确定的野生动植物煲汤和泡酒,谨防中毒!不购买外包装标示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军供”等字眼的酒类,谨防受骗!

  二、饭前便后要洗手,生食的瓜果食用前要清洗干净,不生食肉类食物,防止感染细菌、病毒和寄生虫;生、熟食品要分开加工、分开存放,盛装熟食和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使用前要经过消毒,防止交叉污染。

  三、隔餐食物、打包的食物和外购的熟食要重新煮熟煮透再食用;不暴饮暴食,不过量食用生冷食物和月饼等高糖、高盐、高脂的食品(尤其是老人、小孩和病人),以免影响健康。

  四、湿的河粉、米粉、米线等谷类制品以及泡发的木耳、银耳等要低温存放并尽快加工食用,防止变质。

  五、超过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,要向村委会备案并接受指导,确保食品安全。

一旦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发热等不适症状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,设法催吐并尽快就近就医,同时保存好可疑食物和呕吐物、排泄物的样品。



连州市食药安办  连州市市场监管局(宣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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